资料介绍
为规范公司配送部退货库的商品流转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退货库管理的商品为
2、退货库仓管员凭采购部指示或经审批的退货申请单内容接收门店或仓库退货。严格执行无单不退货原则。
3、仓管员在收到门店退货时,与配送中心送货员进行各门店退货件数的交接,并在交接本上签名。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商品必须当面清点交接,并在贵重商品交接表上签收。仓管员在接收门店退货时必须严格检查每箱包装是否完好。
4、仓管员收到门店退货后,从电脑上打印相印电脑退货申请单。和门店退回的实物进行核对,如有差错,按实物更改退货单,并签名。及时通知门店差异数量。
5、仓管员清点门店退货数量时必须在公司指定的监控镜头下操作。
6、验收完毕后进行电脑数据处理,电脑数据处理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7、按供应商整理门店退货商品,确保每一个供应商的退货全部集中一起,并及时通知各供应商前来退货,如超过一个月未来退货的,报财务部收取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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