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检查评比标准
(一)、评比内容与基本标准:
1、商品陈列:
(1)必须具有艺术性:即商品陈列要突出商品本身的使用价值和美感,并通过各种点缀使之更加完美的体现出来,与周围其它商品共同构成一种静态或动态的画面,切忌商品随便堆放和空柜。
(2)必须具有思想性:即商品陈列加上其它点缀能够反映出一定的文化信息(如商场举行的各种活动、重大节假日、企业文化、美好祝愿等),便顾客能够在购物过程中充分领略到文化与商品的关系。
(3)必须具有季节性:即商品的陈列要突出季节的特点,过季商品必须下柜。
(4)应具有连带性:即商品陈列要突出相关商品之间的联系,尽是使用相关商品通过商品陈列全面的展示在顾客面前。
(5)必须具有创新性:即商品陈列要常换常新,经常以不同的面貌出现在顾客面前,使之经常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同时商品的陈列要经常向深层发展,如使用点缀让商品动起来,活起来。
(6)必须具有独特性:即商品的陈列要突出各商品的特点,以各楼层特有的经营促销手段来展示商品。
2、卖场环境:
(1)干净整齐:即顾客眼睛能看到,手能触摸到的地方要求无灰尘、无水迹、污渍、无杂物,各种POP、广告牌、标签悬挂摆放整齐。
(2)明亮清新:即要求灯光明亮适度,无坏灯、给顾客以春天般生机勃勃之感。
(3)生机盎然:即卖场要有绿叶、花卉点缀,给顾客以春天般生机勃勃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