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货架商品陈列必须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一、先进先出原则: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来,然后放入补充的新商品,再在该商品前面陈列原有的商品。此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商品的临期和过期。
二、伸手可取的原则(易拿易放原则):在陈列商品时,商品与上层隔板之间应留有1-2指的空隙,(3—5厘米)让顾客的手容易进入拿出,并方便放回原处。
三、以商品决定货架层板高度的原则:货架层板高度要以商品高度来调节,尽量使一般高的商品陈列在一节或多节层板上,从而使商品陈列更加丰满,使之一节或多节层板的陈列不露背板。
四、货签对位的原则:商品与价签一一对位,价签要放于该商品的左下角,价签不得重叠和破损。在端头上竖式陈列的商品只能放置一张价签(价签放置于水平视角的商品左下角价签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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