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超市的支持,提高超市的经营管理水平,本着从超市利益出发的原则,结合超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超市备用金帐户的管理
第二条 凡超市在北京开设的折卡一体帐户,其超市所持的银行卡,做为超市在总部开设的备用金帐户,超市按备用金进行日常管理和核算。
第三条 超市应妥善保管银行卡,记住密码,并委托人员进行专门管理;凡因银行卡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超市自行承担;凡因银行存折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总部承担。
第四条 超市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委托总部代购商品时,超时应根据委托订货单上注明的应付货款额,及时足额的存入超市银行卡中,委托总部代支商品运费的,其应付货款额应包含该次商品的预收运费;其异地存款手续费由超市承担;该次商品到达超市后(总部已预收运费的),超市不再支付运费,特殊原因须由超市提付运费的,超市应及时将所付运费的单据传真总部物流中心,物流中心核实后,将该次商品的预收运费退回超市。
第三章 超市物流管理
第五条 超市委托订货确认时间:根据超市委托订货订单确认时间和超市应付货款到帐时间二者中最迟时间确定,并以此确定商品到货时间。
第六条 超市委托订货的程序、退换货、延期赔付、运费超支等,按总部制定的《物流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条 凡涉及总部应退(付)超市的款项,总部将及时退回到超市物流往来帐户中,不按次退回到超市银行卡中,超市下次订货时总部将按物流往来帐户余额自动抵减物流订货款。
第八条 超市物流余款包括:超市银行卡余额和超市与总部往来帐户余额之和。
第九条 超市应建立商品到货后,商品的短途运输、安装的规范。
第四章 工程管理办法
第十条 超市根据当地的市场环境,制定适合本超市业务开展的工程报价表,同时应建立健全业务洽谈到合同签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工程预算表,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定额管理,避免因材料、工时浪费而增加工程成本;同时建立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按项目归集工程成本及费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后应做好工程结算,积极加强工程尾款的催收工作。
第五章 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 超市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严格的费用预算、审批制度,明确各项费用的权责归属,规定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在费用控制上的关系;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预提、摊销费用。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应根据超市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的管理办法,业务提成管理办法等。
第十四条 建立工资的管理制度,划清计入工程成本和计入费用的工资性支出的界限,明工资性支出的具体项目及分配方法;建立工资的控制制度。
第六章 财务报表的编制管理
第十五条 超市财务部应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正确计算缴纳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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