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 目的
1.0.1 为了使设计工作的考核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动性,保障设计的各项工作,按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满足用户需求,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2 适用范围
2.0.1 本细则是对工程项目的各阶段设计工作、现场服务及相关工作的考核。
3 考核办法
3.1 总则
3.1.1 依据设计要求,对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现场服务及其它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定量考核。
3.1.2 对于不能圆满完成设计任务或有关工作的应按照本考核细则对项目(专业)或有关人员扣罚相应部分的奖金。
3.2 设计任务承包
3.2.1 工程(项目)生产计划进度确定后,无合理客观原因,致使工程(项目)没有按生产计划完成的,视拖延天数和影响,对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设计人员扣罚本项目奖金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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