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 目的:
1.1 促进员工个人工作能力与绩效提升,推动部门绩效提高,保证公司目标顺利达成;
1.2 为员工晋级/调薪/培训/轮岗提供依据,促进员工内部竞争,逐步形成“学习型”组织;
1.3 实现优胜劣汰,提高公司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二职等以下(含)所有职位员工的周期性绩效考核与评估。
3. 考核周期:
3.1 三职等以上(含)员工:每年一次,在每年11月对员工上一年度11月份——本年度10月份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估,作为晋升或调薪的依据;
3.2 四、五、六职等员工:每年两次,在每年的5月、11月份进行,分别针对11月份——4月份、5月份——10月份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估,作为晋升或调薪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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