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目的
通过以结果管理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培养员工、提升员工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权限
3.1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拟订、修订和完善。
3.2总公司经营部负责年度、月度计划的制订、下达及权重的调整。
3.3总公司行政部负责按本办法组织实施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3.4公司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议确认。
3.5总公司审计法务监察部负责对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的结果及依据进行审计。
3.6各分(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及本部门内部绩效考核细则的制定、修订和完善以及内部绩效考核工作。
3.7总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分(子)公司、部门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参与公司各岗位年度绩效奖金的制定和修订。
3.8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的整体管理工作。
3.9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各岗位年度、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奖金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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