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2013年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下称“宝源丰”) 一场大火夺去120人生命,该企业并未依法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这120名死亡人员的家属能否获得应有的赔偿?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代表已被控制,但是,对于这样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企业能扛得起责任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长春市公布的2012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272元计算,此次事故中的赔偿标准该项丧葬补助金应为23136元/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计算,此项应为4913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提供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按照死亡职工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该项赔偿金额的条件要求细致,目前此项还无法准确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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