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一、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二、出差签核程序
1、出差人员应提前1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于部分负责人审批,审批后再统一交予人力资源部存档,人力资源部两天以内未见到出差单据,将按照旷工处理(旷工处罚条例详见《考勤管理办法》。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告知,出差返回后1-2日内补办手续。
3、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无需填写《出差申请单》、随同总经理出差人员无需填写出差申请,只需出差前或返回后同人力资源部报备出差日期。
4、出差员工的考勤记录以实际出差时间为准。
5、因工作需要,公司临时指派其他同事一起出差的,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出差日期,使用公车的在用车登记本上登记(私用车辆则需在出差返回后,将一同出差人员姓名补充在《出差申请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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