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一、经销经理、跟单员实行销售业绩(任务额)与个人利益分配相挂钩的模式:
1、经销部暂定2人(经理1人、跟单员1人)任务额为50万/月,600万/年,以后如增加人员需增加相应任务额(例:跟单员:增加10万/月,高级跟单员:增加20万/月,副经理,增加30万/月。)
①.经销经理每月工资算法:a.如完成或超额完成每月任务额,即发满额工资b.如完不成每月任务额,则每月工资为:
×个人工资总额,当低于1500元/月时,按1500元计(即1500元/月为保底工资),但剩下的工资先不发放由公司代管,待年底统计年任务额时,如完成年任务额,所扣留工资由公司一并发放。
②.单员每月工资算法(上不封顶):每月工资为: 10万
×1000元,当低于500元/月时,按500元计(即500元/月保底工资)。
二、销售提成方案:
1、销售经理:
①.个人新开发的经销客户,三个月内按0.5%提成。
②.非新开发客户按经销部销售总额的0.25%提成。
③.个人新开发的工程单,按1%提成。
④.所有提成年底一次性发放。
2、跟单员:
①.个人新开发的经销客户,三个月内按0.5%提成。
②.非新开发客户,按个人跟单额的0.25%提成。
③.个人新开发的工程单,按1%提成。
④.所有提成按月发放。
三、销售费用标准规定:
①.每月总销售费用按每月总销额的0.8%提取,超出部分由经销部自行承担。
②.此销售费用包含:a.经销经理开发市场的。长途车费(汽车、火车硬卧凭票在总销售费用内报销,飞机票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b.住宿、餐费c.经销经理手机话费300元/月d.招待费等。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