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一)为使各企业部充分了解本部产品之推销情况,分析业务绩效,及增强各企业部间横向联系,特订定本办法,以收控制与拓展之效。
(二)营业目标
1.各企业部应按照年度营业计划目标,逐月订立每位营业人员销货目标,并加以控制。
2.各部营业人员应将每日接洽业务情况详细填入"业务接洽追踪记录卡",于次日呈阅副总(协)(经)理,如当日无订货实绩或接洽时,亦应于三日内必须呈阅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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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写记录卡注意事项
1.业主、负责人、地址、电话等均应详细填入。
2.工程或货品内容(规格)尽可能详细填入,必要时可附简图或样品,以便研讨。
3.工程开工及完工日期,或交货日期,应予注意,以便工厂配合争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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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络及追踪
(四)联络及追踪:
1.营业人员应按记录卡所登记内容,采紧迫钉人方式务必求得争取到业务为止。
2.营业人员对所接的业务应设法了解已有或可能已与业主发生关系之同一目标竞争者,设法防止其先声夺人,更应探听其人事关系,以备采取策略之参考。
3.各级主管除随时执导其所属营业人员采取各种方法,以求获得业务外,每日应按卡上记载情形督促营业人员如期与业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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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惩
1.营业人员得按照"责任奖金的计算及分配办法"之规定,发给营业人员责任奖金,计算方法因各企业营业性质不同,得分别制订各部应公布奖金标准,使营业人员明了,以示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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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办法经呈奉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