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便利商店卖场食品评核表概要:
项目 评 估 标 准
营业场所及设备
1.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应坚固美观、无破损、并且经常保持清洁,地面不得积水,且设有自动门以防止病菌侵入。
2.光度应保持2000LUX以上。
** 3.冷冻食品之温度应保持在-18℃以下,冷藏食品之温度应保持在7℃至结冰点之间。
** 4.熟藏食品之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5.冷冻调理食品解冻后,不得再度冷冻出售,亦不得以冷藏型态出售。
* 6.冷藏柜、冷冻柜应于明显处设置温度计,并有管理记录可查,且柜温必须符合保存食品之温度。
* 7.开放式冷冻柜中之冷冻食品需堆放整齐,并不得超越最大装载线(load line),以确保柜中的冷冻食品均能受到良好的低温保护。
* 8.设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有完整记录可查。
9.净水使用之滤材应视用水量定期更换并记录之。
10.各项供应食品之设备及器具应每日清洗消毒,并记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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