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国美电器卖场布局管理规定目录:
1、目的
2、范围
3、名词解释
4、职责
5、作业内容
6、注意事项
7、附件
国美电器卖场布局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1.目的:为了突出管理的专业性,明确公司品类经营的发展方向,进一步规范卖场管理标准,充分体现家电销售专业性,现制订面积占比、布局原则、商品陈列、展台制作标准。
2.范围:
2.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总部销售中心卖场部;各分部卖场部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3.名词解释
4职责
4.1销售中心卖场部统一制定卖场布局的比例,陈列原则及展台制作标准;
4.2分部卖场部负责执行本规定;
5作业内容:
5.1面积占比
5.1.1各品类商品面积占比(以下均指净陈列面积占比)
5.1.1.1 通讯、冰洗、空调、白小四大品类面积占比的标准分别为12%、17%、10%和15%。
5.1.1.2 电脑、数码、AV的参考面积占比标准分别为10%、8%、28%。
5.1.1.3 基本陈列原则:通讯、IT、数码类商品陈列于卖场的最佳位置;空调、白小陈列于次佳位置;冰洗和AV陈列于一般位置。
5.1.1.4 为便于现场管理,原则上要求各门店将同一品类商品陈列于同一楼层。
5.1.1.5 收款台和服务收款台和服务台:设置于不易陈列商品的位置,面积30平方米。
5.1.1.6 通道:要求店内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3米,不同类商品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1.8米,同类商品展台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2米,彩电区通道不少于2-2.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