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深圳市万佳百货公司行政办公管理规定内容简介:
一、 公文流转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文流转处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提高总经理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特在原《公文处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公文流转程序制订本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对公文处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总经理办公室对上、下级公文处理工作负有承办、督办及催办的责任。
第二条 公文统一由总办负责收发、等级、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公文的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三条 总办有关既要人员及全体员工对公文要求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记得不记,不该说的不说。
办件、阅件的流转处理程序
第四条 各部室、各分店的轻视、报告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店亦可通过传真形式传递、呈报的报告必须经由所属部门(分店)经理审核。
第五条 请示报告等呈批文件必须经由总办秘书接收、登记、传递呈办。
第六条 来文由总办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
1、 办件一般包括上级单位向本公司下达的指示、通知;公司各部室、分店的请示、报告、“供应商知会”等呈批文件;同级单位(无隶属关系)商请本公司办理有关事项公文。
2、 阅件一般包括抄送文件、简报、资料和其他参阅文件。
3、 办件和阅件一律由总办秘书签收、拆封、登记,并根据类别加附《文件呈办笺》或《文件传阅笺》,各部室、各分店不允许擅自加附。电子邮件形式传递的报告由总办秘书打印后办理。
第七条 秘书应根据公文的密级、紧急程度、公文内容和领导分管范围按以下程序办理:
1、 秘书收取登记后→总办主任加注呈办意见→相关部门加附处理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按领导批示印发或知会相关部门办理。
2、 秘书传递有关文件后,应根据紧急程度对承办人进行催办。特急件要求在4小时内批复(其中每人在接收文件起半小时内批复),缓件在三日内批复。有关领导出差在外时可由上一级领导或指派委托人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