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深圳市万佳百货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内容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和适用员工。第九章适用于在本公司各分店促销的供应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对招聘录用转正、工作考勤、工资福利、培训进修、考核奖惩、调动、离职等实施规范管理。
第二章 招聘、录用与转正
第四条 招聘
1、 公司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录用新员工,并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 各部门提出人力需求,填好“人力需求表”报公司领导核准,交人事部。
3、 人事部根据编制审核需求,选择招聘途径,并将测试结果等材料备齐交用人部门甄选、面试。
4、 人事部根据用人部门面试意见,通知改员办事担保等手续,报公司领导批准。
5、 公司领导批准后,人事部门通知该员体验、交纳互助金,办理报到手续。
6、 非深圳常驻户口者,需由具有固定职业的深圳特区常驻户口人员亲笔签字担保,并留下身份证、现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7、 在商场和仓库工作的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8、 被医疗机构证明患有下列疾病者,禁止上岗:
(1) 传染性疾病;
(2) 精神病;
(3) 不适宜工作的其他疾病。
第五条 录用
1、 新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至指定地点报道,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 报到程序包括:
(1) 先至人事部办理报到登记,领取公牌。
(2) 各分店人员持人事部开具的报到通知书,到驻店人事处报到,至分店行政口建立考勤卡,并领取工衣及职位所需办公用品。
(3) 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第六条 入职培训
员工录用后必须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入职培训并通过相关测试。
第七条 试用与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