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零售业商品服务礼券手册目录:
一、商品(服务)礼券之应记载事项
二、发行人之履约保证责任(发行人应依下列方式之一为之)
三、消费争议处理申诉(客服)
零售业商品服务礼券手册内容简介:
本商品(服务)礼券,已与某公司(同业同级,市占率至少5%以上)等相互连带担保,持本礼券可依面额向上列公司购买等值之商品(服务)。上列公司不得为任何异议或差别待遇,亦不得要求任何费用或补偿。本商品(服务)礼券所收取之金额,已存入发行人于某金融机构开立之信托专户,专款专用;所称专用,系指供发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义务使用。本商品(服务)礼券已加入由某商业同业公会办理之某同业礼券联合连带保证协议,持本礼券可依面额向加入本协议之公司购买等值之商品(服务)。其它经经济部许可,并经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同意之履约保证方式。
所谓商品(服务)礼券,系指由发行人发行,记载或圈存一定金额、项目或次数之凭证、芯片卡或其它类似性质之证券,而由持有人以提示、交付或其它方法,向发行人或其指定之人请求交付或提供等同于上开证券所载金额之商品或服务。换言之,商品(服务)礼券是由发行人所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其内容为记载或圈存一定的金额、项目或次数,消费者于价购该等礼券后,以提示、交付、或刷卡、接触式、或非接触式感应等方法,向发行人或发行人指定之人请求交付、提供等同于礼券上所载金额、项目或次数之商品或服务。
商品(服务)礼券系因应预售、预付型交易而兴起,对业者具有预收资金、刺激回笼消费之好处,对消费者亦有折扣利益、使用方便等诱因,且自用或送礼皆宜,因而各行各业先后推出各种类型的商品(服务)礼券,不但百货公司率先发行,其它如餐饮店、服饰店、超市、便利商店、量贩店、加油站等零售业,甚至洗衣业、视听歌唱业、理发美容业、浴室三温暖、K书中心等,亦竞相发行,不遑相让。不过各行各业所发行的商品(服务)礼券,不论其尺寸、颜色、材质如何,为因应消费者所需,大体可分为纸券型、卡片型与芯片型三种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