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联商网 > 图书馆 > 北京某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北京某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doc 72页)
资料介绍
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治安保卫制度
三、大厦日常保安制度
四、岗位防火管理规定
五、保安部内部制度
六、应急预案
七、消防应急预案
八、关于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的应急预案
九、客户投诉丢失财物问题的应急预案
十、发生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十一、对爆炸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二、对抢劫、凶杀、绑架等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北京某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厦、客户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大厦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保证安全。人员离开电气设备时须将电源切断。
2.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申请维修或更换。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丝。除工作需要获得批准外,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4.禁止在电源插座和配电装置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5.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头和开关不得断线、老化、裸露和破损,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6.变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加热设备,通风要保持良好。
7.库房宜采用60W以下的白炽灯,与物品较近灯具应加玻璃罩和金属网加以保护,照明灯具应布置在主通道或垛距上方。
8.库房保管员在离开库房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任何火险隐患时方可离开。
9.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明火,库房内的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垛与垛的距离应符合要求,留出适当距离,库房主通道的宽度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0.化学物品及压力容器应单独设置库房。

相关资料下载

同类热门资料下载

友情链接: 零售图库   营销策划   零售培训   资料下载   零售论坛   零售资讯   零售视频  

频道编辑:刘仁巧    电话:0571-87015503-826    邮箱:liurq@linkshop.com


关于联商    联系信息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会员注册    
联商网电话:0571-87015503    传真:0571-87015503-813    Email:webmaster@linkshop.com
浙B2-20070104 版权所有 ©200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