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0目的:为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肃考勤制度,使公司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更为完善公司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以下级员工。
3.0权责部门:
3.1人力资源行政部:公司总部人员的考勤制作和公司全体人员的考勤汇总核查。
3.2各外办:各外办的考勤制作。
4.0内容:
4.1上班时间管理
4.1.1公司实行五天半工作制,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作时间为:08:00-12:00;13:30-17:30。广州办、仓储部、装卸队、车队、驻外机构及所有外勤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另行安排和调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部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4.1.2员工逾规定时间到班时:30分钟(含)以内为迟到, 30分钟以上为旷工 ;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时:提前15分钟以内为早退,提前15分钟以上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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